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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澳门送过红包
喻志德(高校教师)
请您喝结婚喜酒,必定要送红包,上海人称为要送“人情”。红包的厚薄按照交情、身份、礼尚往来而定,红包里的数字也越来越水涨船高。
我前些年在澳门的大学里工作多年,常有幸参加同事的婚宴庆典,自然也送“人情”。学校的同事要办喜事了,“人情”怎么送?红包行情如何?这些我完全不必担心。当事人事先都托付学校的“教联会”(即似内地的工会性质的组织)打理此事。
“教联会”先给当事人一张打印的全体教职员名单(在校长办公室领一张即可),然后由准新郎或准新娘在名单上打钩。不被打钩者,则不请喝喜酒,由教联会委员按组室每人收取澳门币30元礼金。如当事人是新郎,那由教联会代派每人一份用红色马甲袋装一甜一咸两只“煎堆”(这种点心类似上海的大麻球);如当事人是新娘,则每人派一张澳门著名饼家的礼券(约价40元)。被打钩者,则由教联会代发请柬,到时参加婚宴,同时收取礼金澳门币250元(仅占月收入的几十分之一)。如与当事人关系不一般,那可告知“人情”由自己亲自送。笔者好奇,暗暗询问同事,这种亲自送的行情如何?同事告诉,为与众不同有所区别以示友情,一般是300元,澳门各个学校的礼金行情基本都是如此。
我在澳门参加很多次同事的婚庆,都是如此操办。有次一位毕业的学生结婚,这个学生曾获过“国际武术大赛”金牌,是澳门的功勋运动员,来请母校的老师参加。当时名单由校长打钩定夺,亦由教联会照此办理,大家欣然参加贺喜。
我觉得,这种做派,一来不乏人情味,二则大家也不伤“脾胃”。这对我们内地的“红包规矩”是否有所启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