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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名牌 我们傍得如此疯狂

日期:2008/06/28 来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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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昌久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峰说,并不是所有的“傍名牌”都构成侵权,很多企业都是在法律的“灰色区域”做技巧性处理,并不一定符合侵权的要素。“侵权是试图替代,而‘傍’只是装作像,本质上并不是要取代原有的某个知名品牌。被‘傍’的企业要打官司,还未必告得赢。”相关人士透露说,由于大商场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风险成本低廉,“傍名牌”在一些大商场得以滋生。

     低级的“傍名牌”不仅触碰了法律的界限,更是对其他品牌造成了伤害。著名品牌营销专家叶茂中说,品牌就是进入消费者心智通路的PASSPORT(通行证)。所谓的知名品牌,往往是将其品牌名称以及LOGO等,成功地完成了品牌符号化。一个简单的符号就可以帮助消费者快速地联想到品牌内涵,并产生购买的意愿。而低级地效仿名牌就是借别人的地盘,做自己的买卖,窃用了别人的PASSPORT。

     低级的效仿已经在无形中提高了品牌维护的成本。但话说回来,钻法律空子的品牌一般都做不大。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高级合伙人闵昱认为,低端的“傍名牌”往往针对的是较低端的消费者,并伴随低价战略,并不会产生多大的效益。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傍名牌”出现了很多衍生现象,一些产品不再明显效仿某一具体品牌,而是在产地、成分等方面打“名牌概念”。比如香水、葡萄酒就强调是法国进口,服装就冠以韩国字样,等等。专家称,这是在品类和概念上“傍名牌”。目前有些产品号称“全部进口”,但其实只有样品或部分零部件是进口货;也有产品是欧美市场中的低端产品,被搬进国内后炒作为高端产品和所谓的名牌。全国工商联橱柜专业委员会执行会长姚良松透露,许多所谓的国外“著名橱柜品牌”有两种手法:或是花数千美元委托专业注册公司,在外国注册一个空壳公司,但其所有生产销售都在国内完成;或是连注册的国外商标也没有,只是在国内建个厂,引进一些设备,按国外某个标准生产,就宣称是“原装进口”,以高价出售。

     吕峰告诉记者,如果是刻意在产品介绍中冠以不符合事实的信息,就会涉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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