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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饰名称中不能出现“宝石”“玉石”

日期:2010/05/10 来源:编辑:tol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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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玉石”、“宝石”、“玉石”不能作为具体饰品的名称,“合成品”、“半宝石”等字眼也不能出现……昨天,重庆市市质监局表示,我市首部《珠宝玉石与贵金属饰品标签标识》将严格限制珠宝玉石以“花言巧语”欺骗消费者。

标注混乱消费者看不懂

“我最近就很想买一块玉石,但看着五花八门的标签,的确不知道怎么选。”家住五里店的陈先生说,本想到商场去买一块玉石,但柜台内“缅甸翡翠玉”、“云南玉石”等标注让他摸不着头脑,只得听销售人员“忽悠”。

据悉,我市珠宝玉石与贵金属企业共500余家,年销售额约为20亿元。目前涉及的珠宝品种更是包括了铂金、黄金、钯金、钻石、翡翠、软玉、红宝石、蓝宝石、珍珠、水晶等所有品种。

“虽然规模不小,但国内却没有一项关于珠宝玉石饰品标识的强制性标准。”市质监局有关人士介绍,珠宝行业中常常存在标识混乱的现象,有的商家不标注珠宝玉石名称,有的仅标注行业内不规范的俗称,有的甚至杜撰珠宝玉石名称,以此来迷惑消费者,误导消费。据不完全统计,每年珠宝玉石与贵金属饰品的纠纷达500多起,涉及金额千万元以上。

非天然宝石须标注“合成”等字眼

针对珠宝行业标识标签混乱的情况,一部《珠宝玉石与贵金属饰品标签标识》呼之欲出。

市质监局有关人士说,该规定将严格限制包括目前市面普遍存在的“珠宝玉石”、“宝石”、“玉石”作为具体饰品名称;“南非钻石”、“缅甸翡翠”加入产地命名;使用“半宝石”、“蓝晶”、“红刚玉”、“合成品”等含混不清的名称。

同时,该规定表明非天然宝石的产品必须标注包括“合成”、“人造”、“再造”等字眼,并禁止使用生产厂、制造商的名称直接命名。

饰品重量误差最低“0.01克”

本次新标准除了对饰品的标识进行严格限制外,为了保证消费者的权益,还对饰品的重量进行了严格的规定:金、铂、钯饰品重量小于500克,规定允许误差在0.01克的范围内,500克至2000克,误差范围为0.1克。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该标准正处在征求意见阶段,一旦正式发布实施,将对我市的珠宝行业的标签标识进行强制性限制。

届时,如市民再遇到类似非天然珠宝不标注“合成”、“人造”,产品加入产地等情况,可向市质监局1236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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