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当地法官在8月5日颁令禁止古琦(Gucci)继承人的前妻及其女儿在未获得商标许可的情况下,将她们的名字在美国用于商业用途,法官认为她们会导致消费者出现混淆并损害Gucci品牌。
Gucci 2009/2010 秋冬季女装系列
Jennifer Gucci和其女儿Gemma Gucci在开发的一系列咖啡、化妆品和其它商品中使用了其姓名,有的地方还使用绿红条纹图案,这与该著名品牌的商标设计类似。 她们在菱形图案中设计的首写字母也和已经注册的Gucci商标类似。
拥有Gucci品牌的法国奢侈品集团PPR向联邦法院对这对母女及其授权生产商Edward Litwak提起诉讼,要求颁发禁止令并申请赔偿。
在6月份的法官审理之后的这份判决中,地区法官Richard Berman表示,她们的产品和品牌与Gucci商品之间存在“混淆性近似”,因此针对其商业性用途颁发永久禁止令。Berman法官要求这对母女在咖啡,床上用品,家居用品,化妆品,内衣,手袋,葡萄酒和冰淇淋等产品中使用其姓名之前应先行申请商标许可并告知Gucci公司,以及需要符合其它条件。 该禁止令也适用于Litwak。
Berman在其判决书中写道,“法院认为Gucci已经证实被告蓄意侵权并破坏Gucci品牌”。治安法官可能会作出惩罚性的损失赔偿决定。Gemma Gucci对此不予置评,并且这三名被告的律师也未立即发表相应评论。
根据提交给法院的文件显示,Jennifer Gucci于1977年嫁给意大利时装公司的首席设计师Paolo Gucci,但在1991年申请离婚。他们的女儿名叫Gemma,26岁,是纽约从事银行投资业务。
自1998年以来,Jennifer Gucci利用其姓名要求申请多款商标,包括利用“Jennifer Designed by Jennifer Gucci”商标开发的一系列服装、珠宝、家居用品以及咖啡连锁店。但这些商标申请都被联邦商标局驳回。Gemma Gucci提交的类似申请也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