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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宝协发布的黄金成色印记图案,从6月开始在省内生产厂家的金饰产品上标记。
据了解,为了维护福建省金店(销售商)和消费者的利益,福建宝协依据相关“国标”,与省内金饰生产厂家签定了黄金首饰成色达标协议,实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出厂制度。经检验合格的金饰产品,在首饰印记内容里加印“GAF”,作为检验合格证明。
此前,该省的金饰生产厂家已有标记代号、材料和含量3项印记,新的印记图案是在原有3项印记的基础上加印的。
目前,福建省金饰销售商上柜销售的贵金属首饰,绝大部分含有厂家标记的3项印记,但都没有质量合格证明。
福建宝协秘书长王乃珠说,贵金属首饰以及镶嵌着钻石、翡翠的贵金属,均没有质量合格证明,消费者有可能会购买到成色不足或掺假的“金”饰。
新闻背景:
福建宝协日前向省内生产厂家发出了签订《黄金成色约定书》的通知,截止2009年6月9日,福建省15家黄金首饰加工销售黄金首饰产品的厂商,只有8家准备与福建宝协签订《黄金成色约定书》。这8家厂商是:建侨、鑫慧诚、朝艳、义建、兴隆、德诚、福辉、冠峰等。福建宝协提醒省内外客商,谨慎与不签定《黄金成色约定书》的黄金首饰加工销售企业开展业务往来,谨慎低价诱惑,骗你不会有商量。
建侨、鑫慧诚两企业不仅决定与福建宝协签定《黄金成色约定书》,而且已按照《黄金成色约定书》的规定,他们对柜台上的黄金首饰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开始标注新印记“FGA“成色检验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