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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眼睛 警惕各类贵金属收藏品

日期:2009/03/16 来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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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贵金属产品的销售较为火爆,各类广告铺天盖地,部分宣传内容还有一些误导成分。作为收藏或者礼品的需求,面对林林总总的各类贵金属收藏品,必须擦亮眼睛以免上当。

在购买贵金属产品以前,最要紧的是明白自己的购买目的,而不能受广告的诱惑,购买的目的基本上可以分为这样几类:1、家庭理财需要,购买部分实物黄金产品以对冲股票、基金等投资项目的风险;2、收藏的需要;3、送礼的需求。

如果是第一种目的,近年发行的熊猫普制金币应该是一个较好的选择,其次是标准金条。纪念性金条由于升水较多,更大程度上是满足收藏的需要。而作为收藏或者礼品的需求,面对林林总总的各类贵金属收藏品,更要擦亮眼睛以免上当。

目前,市场上主要有这样几种手法欺瞒收藏投资者:

一、虚构事实抬高产品身价。比如说某某产品即将断货,罗列一些名人的名字并且与此类产品生硬挂钩,诱惑投资者购买。

二、偷换概念混淆产品实质。比如,将贵金属纪念章冒充贵金属纪念币,实际上纪念章和纪念币有着本质的区别,价值也相差甚远。纪念币拥有法定货币身份,币面铸有面额、国名、铸造时间和配套的附有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签名的鉴定证书,这些都是纪念章所不具备的。

三、虚假表示产品升值前景。广告多以“走俏、轰动、火爆”等不实之词形容产品销售情况,宣称“收藏前景无限、(价值)短期内必将一路飙涨”等内容,毫无依据地承诺或判断产品升值前景,但是却避而不谈付出昂贵价格购买产品的风险。事实上,真正紧俏的收藏品是不会也不用大力做广告推销的,想想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奥运纪念钞就能够明白其中的奥妙了。

四、使用他人名义涉嫌违法或侵权。有些广告中有多处违禁使用“外交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邮政总局”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还有多处涉及“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国家图书馆”、“首都图书馆”等单位或组织的名义,也未经同意或授权,并且表述内容与事实不尽相符,存在误导的嫌疑。

消费者在购买贵金属产品时要避免经济损失,应该了解一些贵金属产品的基本知识,比如,要投资和收藏金银币者,就需要了解贵金属纪念币的相关知识,增强对贵金属纪念币真伪的辨别能力,又比如为家庭理财需要而购买部分实物黄金产品者,就应该搞清楚金首饰并不适合投资,等等。而在商家的选择上,也要选择有品牌的商家,以防上当受骗,从而确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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