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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新难点 珠宝首饰无“三包”

日期:2009/03/09 来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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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莹璀璨、价格不菲的珠宝首饰是消费维权新难点。

昨日,省消委透露,去年全省各级消委受理首饰及工艺品投诉548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06%。

通山县消费者小李投诉,去年3月31日,她在通山县凤池时代广场一楼首饰柜购买了一个镶钻铂金戒指,还没出商场门,就发现钻石脱落了。

小李要求商家赔偿,遭到拒绝。理由是,钻石脱落是消费者自身原因造成的,与钻石质量无关。

武汉市匡女士投诉,她在武汉群光购物广场周大福专柜购买铂金耳钉一对。4个月后,在重庆旅游时,她顺便到当地周大福专卖店清洗耳钉。服务员却告诉她,耳钉不是周大福的正牌产品。

匡女士的赔偿要求同样遭到拒绝,理由是,商品一经售出概不负责。

房县卫女士投诉,她在该县商场首饰专柜买了一只“金黄”牌钻戒,不到半个月,钻戒指环断裂。

卫女士要求退换货,商家却说,不能退货,只能换货,而且必须补款换价值更高的货。

以上仅是省消委发布的3个典型案例。

昨日,记者走访了武汉市银泰百货、中南商业大楼等几家大型商场的珠宝首饰专柜,店员均表示,珠宝首饰没有“三包”规定。

“只售不退”、“只换大不换小”几乎是珠宝专柜“行规”。有所不同的是,有的专柜说,凭发票可以免费终身维修;有的专柜说,过了品牌自己规定的保修期后,必须付维修手工费。

“珠宝首饰属于耐用消费品,价格昂贵,为什么没有‘三包’?”消费者质疑。

省消委投诉部分析,金银首饰售后服务存在的法律空白,导致了消费者维权难。

目前,首饰鉴定只对钻石成分、贵金属含量和等级等进行鉴定,而对钻石为何脱落、戒指为何断裂等工艺问题没有权威判定。即使消费者对珠宝真假产生疑问,不菲的鉴定费也让人打退堂鼓。

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一旦发生珠宝首饰消费纠纷,只能协商解决。

据悉,针对越来越多的珠宝首饰投诉,江苏、浙江、天津等少数地区已率先出台珠宝饰品的“三包”规定。

匡女士等消费者呼吁,我省应参考外省做法,尽快出台珠宝首饰“三包”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

省消委提醒:在“三包”规定尚未出台前,消费者选购珠宝首饰时,应仔细询问售后服务,以便出现问题时容易维权;尽量选择产品质量有保障、售后服务较合理的知名品牌珠宝店,务必保存好发票,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便于投诉及进行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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