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分专家
有的专家故意把真文物说成是假的,然后再托另外一个人花极少的钱把这个东西买下;有的专家把假文物说成是真的,从而收取所谓的鉴定费用。目前我国各类收藏品鉴定机构有数百家,其中不少机构的专家见了藏品就一律说是真的,还开具毫无用处的鉴定证书,每份证书收取上千元的费用。
2、委托方既卖又买
拍卖场上的买受人与委托人虽然以各不相同的面目出现,其实是同一批人。他们策划于密室,表演于拍场,其主要目的不外乎为拍品“定价”或者希望“钓”到更大的买家。近年来,某些未成名的年轻艺术家发现了一条成名的捷径,那就是通过拍卖公司所举办的拍卖会进行市场炒作。他们到拍卖场上自卖、自买一番,或邀请朋友在拍卖会上哄抬自己作品的价格,以期在今后的销售之中可以获得良好的回报。
3、“黑槌”大行其道
拍卖场上还会出现这样的情景,一位买家出了价钱之后,又有其他新的买家出价。但是,此时的拍卖师却对其他新的买家熟视无睹,仍然一“槌”定音。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拍卖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监管机制不健全,拍卖师的“黑槌”大行其道;拍卖师与买家串通一气,坑害卖家,坑害其他买家,坑害拍卖公司。
4、“画虫儿”的表演
现在有一些专门出入于拍卖公司的“倒爷儿”,亦称“画虫儿”。一般情况下,“画虫儿”很少竞拍名家重品或拍卖公司的重头标的、高价位标的,甚至在刚刚开始竞价、价位尚处于很低的水平时,也少有举牌应价;“画虫儿”常常应价很“到位”,竞价技巧十分娴熟,但所出之价一看就知是“虫儿”价。
5、虚增成交价
委托方、买受方、拍卖方按事先约定“真实”成交价和“真实”佣金,比如约定拍品的落槌价为1000万元,再加10%的佣金,最终成交价为1100万元。此后,拍卖就进入了表演阶段,拍卖师会再虚叫到1800万元落槌,加上10%的佣金,最终成交价变成1980万元。但是这个价钱是给别人看的,不会按这个价钱进行结算。
6、图录造假
利用著图录书进行造假,已成为目前那些劣质赝品“脱胎换骨”中最主要的方式。现在各大拍卖行对于图录可谓是越来越重视,印刷也越来越精美,特别是一些新成立的拍卖行,更是不惜做大量的广告。投资者如果发现拍卖行在一场拍卖中推出的大量拍品均在同一本杂志出版过,就该对其真实性加以怀疑。
7、“对倒”炒作
一位上世纪60年代出生的画家,2004年底他的作品在市场上每平方尺500元都不太好出手,但在2005年通过拍卖市场上的“自卖自买”之后,该画家的作品身价便一路飙升到每平方尺3000元。对于画家的这种自炒现象,除了关注画家作品是否有过被市场广泛质疑的案例,更应对拍卖行中出现的低名头高价位作品谨防上当。
8、场外广告场内做
因为拍卖是最“出彩”的事情,国内外媒体常常大量跟踪报道,多方位、全角度地给予专题采访和报道。买受人所得到的“新闻”回报相当大,这样必然吸引某些不负责任或别有用心者冒险,借重大拍品的成交而大做广告。
9、定格“无底价”
很多现代艺术品在拍卖前都是无底价的,经纪人会找到拍卖公司,双方在拍卖前给艺术品定价,这个价格就是后来的底价。而对于那些年代久远的拍品来说,它们的底价就全仰仗鉴定专家的嘴。比如一件瓷器的生产年代是100年前,一些经纪人会跟鉴定专家协商,将年代搞得久远些。每多说一年,鉴定专家就会收到少则1000元多则1万元的“改口费”。
10、佣金折扣
拍卖公司为创纪录,为了能确保成交,为了吸引客户,为了与其他拍卖公司竞争,会主动或被动地为客户提供佣金折扣。佣金折扣的方式有:降低佣金比例为8%、5%,甚至4%或者3%;协议全场封顶佣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