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1月16日,广州市工商局公布了2012年对广州市各商场、超市、专卖店等销售场所销售的珠宝玉石钻石贵金属商品的质量监测情况。经检测,有62款商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2.3%。
广州市工商部门共抽检了171家珠宝企业的278款商品,对贵金属名称及纯度、有害元素、质量(重量)、印记、标签、钻石净度、钻石颜色等项目进行了检测。而被判定不合格的产品达62款,包括周六福珠宝的11款珠宝产品、施华洛世奇(SWAROVSKI)的两款仿真首饰等。
在不合格产品中,主要发现珠宝玉石钻石贵金属商品的珠宝玉石鉴定及名称、贵金属名称及纯度、有害元素、质量(重量)、印记、标签等存在质量问题。据广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抽检中发现部分不合格产品将经过处理的或合成珠宝玉石标注为天然珠宝玉石或未对处理、合成属性进行标注。如将漂白注胶处理翡翠(俗称B货)、漂白注胶及染色处理翡翠(俗称B+C货)标作天然翡翠(俗称A货)等。同时,素金和镶嵌类商品存在标称纯度与实测纯度差异较大,或实测重量不达标等,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提醒:
1.在购买珠宝玉石贵金属商品时,应注意选择信誉好的大型商场和品牌专卖店。
2.购买时仔细查看商品标识,包括标签标识和其他标识物(如鉴定证书、产品保养指南、售后服务卡、购买凭证等),对标识内容与销售人员口述内容的一致性进行确认。
3.购买时仔细查看商品的合格证,注意核对检验证明(鉴定证书或检验报告等)的内容与商品标签的一致性,以及检验证明中的检验结论与自己购买首饰时的要求是否一致,检测项目是否齐全等。没有检验证明的商品或检验项目不全的商品,消费者应先委托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后再购买。
4.购买贵金属商品时查验商品的印记,完整清晰的贵金属商品印记是商品质量的保障,也是维权的重要依据。消费者可对购买的珠宝玉石贵金属商品的重量进行复称,以便对商品进行确认。